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东方英诗兰得车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3********689Q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12民初11597号
案号
(2022)苏0312执7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苏东方英诗兰得车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徐州永盛机电有限公司货款300000元,若被告江苏东方英诗兰得车业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付清,原告有权以原标的608236.39元(扣除已付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并收取违约金60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41元,由被告江苏东方英诗兰得车业有限公司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义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权利人应在二年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逾期无法定事由则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2-23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庆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12051818689Q
登记机关
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张集轻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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