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学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122********4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222民初456号 |
案号 |
(2022)晋0222执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赵学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孟志宏借款本金人民币794400元整,并承担案件受理费7234.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