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市高明区好达农牧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GW9K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6民终10553号
案号
(2019)粤0608执39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佛山市高明区好达农牧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任海荣货款450000元及利息(以45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5倍,从2018年3月1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二、被告孙庆好对被告佛山市高明区好达农牧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逾期未按照本判决指定之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095元,减半收取4047.50元,由被告佛山市高明区好达农牧有限公司、孙庆好承担。该款原告已经预交,本院不作退还,由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12-02
发布时间
2020-05-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庆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8MA4UQUGW9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沙水寮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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