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28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211民初7074号
案号
(2019)苏0211执恢4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给付货款7707242.7元并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货款7418837.37元,自2014年8月7日起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其中质保金288405.34元,自2015年5月7日起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上两项违约金总额以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即1588405.34万元为限);二、驳回原告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本案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36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8-15
发布时间
2020-05-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查正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36928477625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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