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泰山大力重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06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13民初2539号 |
案号 |
(2020)苏0113执6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泰山大力重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损失627519.5元;二、驳回原告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182元减半收取6591元,由原告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负担1483元、被告山东泰山大力重工有限公司负担510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2-28 |
发布时间 |
2020-05-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杜召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00690636291K |
登记机关 |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工业园区科技西路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