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2********008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302民初338号
案号
(2017)苏0302执16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彭辉、安徽丽徽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原告裴维芝借款本金5485000元,两被告分别于2017年7月30日前偿还原告48.5万元、于2018年7月30日前偿还原告200万元、于2019年7月30日前偿还原告300万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纠纷。若两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任一期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就两被告未履行的剩余全部欠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50200元、减半收取251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0100元(原告已预付),由原告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7-08-25
发布时间
2017-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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