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昝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3********0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312民初1691号
案号
(2019)苏0312执17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范苏花、杜文飞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集支行支付借款本金964200元及利息(自2011年3月14日至2012年3月10日,以100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7.56%计算,并支付约定的复息;自2012年3月11日至6月12日以1000000元为本金,自6月13日至6月27日以990000元为本金,自2012年6月28日至2015年9月30日以970000元为本金,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2月10日以967200元为本金,自2016年2月11日至付清为止以964200元为本金,上述逾期部分利息利率均按年利率11.34%计算;上述计算的利息需扣除已付利息39958.51元)。被告徐州柏丽服饰有限公司、昝磊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4-01
发布时间
2019-04-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0312执1746号
立案日期
2019-04-01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9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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