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滦平县金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4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802民初5492号 |
案号 |
(2020)冀0802执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滦平县金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承德正兴彩钢钢结构有限公司工程款1275200.00元,并自2014年1月1日起以11300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6日起以1452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履行完毕时止。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848.00元,由被告滦平县金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3-03 |
发布时间 |
2020-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康胜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2479843857X5 |
登记机关 |
承德市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滦平县金沟屯镇荒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