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阴新浩再循环纸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86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281民初2175号
案号
(2019)苏0281执65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归还借款本金975万元、逾期利息(计算至2018年1月20日为52734.6元,自2018年1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975万元为基数按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年期资款基础利率加26.75个基点再加收50%计算);二、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律师费损失271075元;三、对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和本案诉讼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有权以商丘新荣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编号为2014-012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机器设备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294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四、对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和本案诉讼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有权以张浩荣、陈惠芬提供抵押的澄房他证江阴字第f201603609号他项权证项下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123257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五、对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和本案诉讼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有权以张英杰、缪柯怡提供抵押的澄房他证江阴字第f201603608号他项权证项下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52151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六、对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和本案诉讼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有权以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江阴新浩再循环纸业有限公司存放在江阴市南外环路665号江阴新荣公司厂区内的存货(质押物清单详见编号2016年江阴(监)字01534号-3动产质押监管协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32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七、对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江阴长江纸业有限公司、商丘新荣纸业有限公司、商丘新浩纸业有限公司分别在最高额7680万元、7680万元、768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八、对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张浩荣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2243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87243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已预交),由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商丘新荣纸业有限公司、张英杰、缪柯怡、张浩荣、陈惠芬、江阴新浩再循环纸业有限公司、江阴长江纸业有限公司、商丘新浩纸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给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根据上诉请求,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预交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8-29
发布时间
2020-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浩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798635012A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阴市南外环路6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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