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宜昌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64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0502民初1180号
案号
(2020)鄂0502执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宜昌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向原告朱小军支付销售款、押金等共计233561.65元;并自2018年3月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116780.83元为基数,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116780.8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支付利息。 上述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0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宜昌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承担,被告宜昌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负担的费用在履行上述判决时一并支付转付给原告朱小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1-15
发布时间
2020-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00676482441W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宜昌市解放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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