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饶阳县鑫璟金属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36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1124民初232号 |
案号 |
(2020)冀1124执恢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饶阳县鑫璟金属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向原告曹宗代、王士兵支付劳务报酬89 645元。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 040元由被告饶阳县鑫璟金属丝网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齐叶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1245836478097 |
登记机关 |
衡水市饶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西城工业区曙光东街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