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宽城玉山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27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冀0283民初3992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恢17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迁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迁安市金驰工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行借款本金1495万元。二、被告迁安市金驰工贸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行借款本金1495万元的利息(自2016年3月21日起至2016年4月22日止按照年利率4.515%计算)。三、被告迁安市金驰工贸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行借款本金1495万元的逾期罚息(自2016年4月23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7725%计算)。四、被告迁安市金驰工贸有限公司对上述给付义务在抵押物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五、被告宽城玉山矿业有限公司、李晓民、张艳萍对第一、二、三项中迁安市金驰工贸有限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第一、二、三、四、五项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制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724元,由被告迁安市金驰工贸有限公司、宽城玉山矿业有限公司、李晓民、张艳萍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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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宋华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27772783789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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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汤道河镇李家窝铺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