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创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490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981民初3921号
案号
(2019)苏0981执30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台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创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原告张忠兵赔偿款20万元及利息(以20万元为本金,自2019年7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张忠兵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50元,减半收取2225元,保全费1570元,合计3795元,由被告安徽创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台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2-09
发布时间
2020-06-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常锡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8490631X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62号3幢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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