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港晟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51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681民初4028号 |
案号 |
(2020)辽0681执恢3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于洪岩、刘郁琴、东港晟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程少梅借款90万元,并自2017年7月4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8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7800元,由三被告共同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三被告待执行时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洪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6007851327319 |
登记机关 |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长安镇三级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