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市强宇服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2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05民初1581号 |
案号 |
(2020)苏0205执5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吴兴劲宝汽保设备厂、何福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无锡骏源液压件厂支付货款472000元及利息(以472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9620元,由被告劲宝厂、何福江负担(原告骏源厂同意其预交的上述费用由被告劲宝厂、何福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返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此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12 |
发布时间 |
2020-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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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徐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746247851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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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阴市纺织市场D5-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