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03********36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铜商初字第00887号
案号
(2018)苏0312执恢6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德科门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5日前偿还原告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息合计26716640.55元(利息、复利计至2016年1月26日),2016年1月26日之后的利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计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二、如江苏德科门业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对被告江苏润泽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泉山区淮海西路小康人家三期商业3号楼1-101、102、201、202、301、302房地产及被告董明所有的坐落于矿山路枫林绿洲商业2#-1-101、102、103、104、105房地产申请拍卖、变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徐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董明、董现君对原告实现抵押权后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6315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五被告承担;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10-23
发布时间
2019-03-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