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隆宇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GH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3民初10933号 |
案号 |
(2020)粤1973执34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31205602344】。一、被告东莞市隆宇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汇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垫付的工人工资401527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322元,财产保全费2528元,合计98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肖家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4WG8GH39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常平镇桥沥村马屋工业区汇龙高新科技园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