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庐江县洪鑫伞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17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24民初6723号 |
案号 |
(2020)皖0124执9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庐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慧霞、庐江县洪鑫伞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张爱荣借款本金80000元、利息40880元及2019年9月24日之后的利息(该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庐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慧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4711704346L |
登记机关 |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庐江县冶父山镇庐巢路新华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