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合肥三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1********0G1Q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04民初10153号
案号
(2020)皖0104执22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朱传班与被告合肥三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签订的《协议书》;二、被告合肥三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朱传班代办费用30000元,并自2019年10月8日起以未支付代办费用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损失至款清;5三、被告合肥三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朱传班律师费3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5元,减半收取312.5元,由被告合肥三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5-08
发布时间
2020-06-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国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4MA2NG80G1Q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立基大厦B座13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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