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07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284民初3623号 |
案号 |
(2020)粤1284执10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051207600809】。一、原告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梁海明支付2019年1月份加班费577.15元;二、原告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梁海明支付2019年2月至4月7日的工资加15692.37元;三、原告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兴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梁海明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420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耀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00050721295W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四会市马房开发区西南二区1、2号厂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