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梧州市覃氏联盟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4********0TX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421民初525号 |
案号 |
(2020)桂0421执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苍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广西梧州市覃氏联盟投资有限公司、覃观金应共同偿还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借款本金1999929.49元及支付利息133565.79元(暂计至2019年5月20日,之后按每一份《小微企业快贷借款合同》的约定,分别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3868元,公告费56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2942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梧州市覃氏联盟投资有限公司、覃观金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苍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12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覃观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400MA5L8R0TXL |
登记机关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梧州市龙腾路33号A10-2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