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迪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澳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523民初223号 |
案号 |
(2020)粤0523执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蔡鸿槟与被告深圳市迪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澳分公司签订的《迪海蔚蓝海湾业主签约一览表(一次性)》、《补充协议》。二、被告深圳市迪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澳分公司、深圳市迪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付还原告蔡鸿槟购房款470836元、印花税等代收费用17673元、违约金45765元及利息(自2016年3月31日起,以488509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被告深圳市迪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澳分公司、深圳市迪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还清款项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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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谢晓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523564513100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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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南澳县后宅镇前江码头水产品批发市场南侧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