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山市神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1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2071民初19033号 |
案号 |
(2019)粤2071执38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向申请人支付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16360.37元;2、向申请人支付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中山市民众镇旭日品萃园10幢1402房取得《中山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并实际交房之日止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交房违约金以357995.0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现暂计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为¥16324.57元(即357995.00元×456天×0.0001=16324.57元);3、向申请人支付本案诉讼费 ¥105.00元 ;4、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2018年11月25日起直至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总金额:暂计 ¥32789.94元,具体以为下1、2、3、4项之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3-11 |
发布时间 |
2019-03-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通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57012091XY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中山市民众镇旭日品萃园8幢25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