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山市神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1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2071民初7830号(2017)粤20民终6815号 |
案号 |
(2018)粤2071执80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9998元及自2017年7月1日起至中山市民众镇旭日品萃园4幢902房取得《中山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并实际交付之日止的违约金(以25247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暂计算至2018年4月30日的违约金为7675 元,合计17673元;2、被申请执行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40元;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17421为基数,从2018年4月21日起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以上第1、2项合计(暂计至2018年4月30日)1771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5-29 |
发布时间 |
2018-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通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57012091XY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中山市民众镇旭日品萃园8幢25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