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3********109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303刑初416号
案号
(2020)苏0303执3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2月26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二、被盗黑色华为手机依法继续向被告人张宁追缴,追缴不成的,责令被告人张宁退赔被害人王君鹏人民币24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3-05
发布时间
2020-06-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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