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55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725民初1249号 |
案号 |
(2020)黔2725执2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章建文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唐文彩劳务费一万九千七百元,并自2017年9月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直至所欠劳务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唐文彩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章建文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被告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玉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007355091748 |
登记机关 |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东段路北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