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424********25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1003民初703号 |
案号 |
(2020)鄂1003执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伏兰、钟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借款本金1000000元、利息 51553.34元、罚息141222.7元,并自2017年5月6日起以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贷款利率年利率12.21%加收50%计付罚息至还款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