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凯兴达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92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730民初1559号 |
案号 |
(2019)黔2730执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凯兴达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借款本金6 900 000元及利息138 614.96元(从2018年6月21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二、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对上述债权就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清单上的位于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办事处和平西路方添泰12号楼12-19号门面(黔(2017)长顺县不动产证明第003010号抵押房屋总面积为1 038.22平方米)的所有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贵州方添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孙鹏力、张桂菊、黄茜、张贵凯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贵州凯兴达贸易有限公司、被告贵州方添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孙鹏力、张桂菊、黄茜、张贵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支付律师代理费145 57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7-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鹏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569206791Y |
登记机关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路76号11楼11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