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3********67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103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黔0103执恢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陶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罗凤碧借款本金40 000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24%,从2017年12月10日起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告陶敏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履行本判决时一并给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