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向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522********00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8601民初637号
案号
(2019)黔8601执2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向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还琼支付房屋租金、水电费55000元和利息(以55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五年中长期贷款基准年利率4.75%计算至付清欠款55000元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258元,减半收取计629元,由被告向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9-11-06
发布时间
2020-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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