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向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2********00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8601民初637号 |
案号 |
(2019)黔8601执2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向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还琼支付房屋租金、水电费55000元和利息(以55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五年中长期贷款基准年利率4.75%计算至付清欠款55000元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258元,减半收取计629元,由被告向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11-06 |
发布时间 |
2020-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