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席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2********2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191刑初423号 |
案号 |
(2020)皖0191执13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孙席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5月3日起至2018年12月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没收被告人孙席文犯罪工具螺丝刀一把。责令被告人孙席4文退赔。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供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