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合肥亿华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975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123民初5399号
案号
(2019)皖0123执10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合肥亿华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绍兴大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预付款59125.4元及自2018年10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本判决指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合肥亿华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8元,减半收取639元,由被告合肥亿华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2-27
发布时间
2019-06-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皖0123执1038号
立案日期
2019-02-27
执行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9764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章顺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33975385028
登记机关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汤口路与万佛山路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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