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703********75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702民初2331号
案号
(2020)湘0702执14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梁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国富支付欠款4568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50元,减半收取475元,由梁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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