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庞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721********280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702民初1232号
案号
(2020)湘0702执11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庞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三岔路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176766元,并支付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等(具体金额以偿清时工商银行信用卡信息服务平台的结算数据为准);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三岔路支行对抵押物湘 j9cg86号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常德市鼎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庞辉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330元,减半收取2165元,由庞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