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21********04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602民初3051号 |
案号 |
(2020)湘0602执19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秦世伟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晔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36000元 ,并按600000元本金以年利率24%的标准向原告李晔支付自2018年9月23日起至全部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李晔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280元、财产保全费4520元,由原告李晔负担800元、被告秦世伟负担14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时间 |
2020-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