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901********2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221刑初164号 |
案号 |
(2020)湘0221执1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被告人陈曦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留置、羁押的,留置、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4月2日起至2034年4月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对被告人陈曦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所得共计折合人民币3491.679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对已冻结、扣押在案的人民币180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人民币3311.6792万元继续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时间 |
2020-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