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毛林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5********75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0泉民初字第836号调解 |
案号 |
(2013)泉执字第006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案借款本金为535000元、借款利息为401250元(截止至2010年4月18日)、违约金为107000元,合计1043250元。被告毛林法、徐州市东鑫玻璃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前偿还原告席远航700000元,原告席远航放弃余款343250元不再追偿,若被告毛林法、徐州市东鑫玻璃有限公司不能按约定履行,则应按借款本金借款利息、违约金合计1043250元偿还。二、被告毛林法、徐州市东鑫玻璃有限公司于2010年月15日前给付原告席远航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合计20000元。三、本协议自原被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四、未尽事宜,原被告协商确定。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3-05-09 |
发布时间 |
2014-0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