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秀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25********05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311民初793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苏0311执9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州贵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00元、至2017年11月20日利息5477002.17元、2017年11月21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上述利息包含利息、罚息、复利,总数不得超过该期间以借款本金2000000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二、被告徐州申鑫建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黄允全、方玉华、黄常春、郑妹、郑全寿、张秀珍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2-28 |
发布时间 |
2019-07-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