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102********27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181民初4511号
案号
(2020)宁0181执2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马平欠原告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息及滞纳金共计24645.51元(利息、复利、滞纳金暂计算至2019年6月15日,之后的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按照每月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百分之五计算),被告马平于2019年8月30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每月30日前向原告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1000元,下剩部分于2019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付清;如被告马平有一期逾期偿还,原告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下剩部分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08元,由被告马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1-16
发布时间
2020-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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