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索朗培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2424********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藏2424民初125号 |
案号 |
(2020)藏0623执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聂荣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索朗培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索朗伦珠给付38000(叁万捌仟圆整)元购车款。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0元,由被告索朗培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聂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