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申景标识制作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61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91民初4348号
案号
(2020)皖0191执7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上海申景标识制作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王百强2018年9月工资6173元、10月工资6264元、11月工资6312元、12月工资6312元、2019年1月工资3000元;二、第三人上海申景标识制作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王百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9605元,原告上海申景标识制作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上海申景标识制作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为5元,由原告上海申景标识制作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4-23
发布时间
2020-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晓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586115621H
登记机关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以西,派河以东总装综合楼一楼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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