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边巴次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2301********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藏0202民初98号 |
案号 |
(2019)藏0202执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边巴次仁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玉柱支付涂料款42 610元及利息407元(2019年1月29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标准计算);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19-07-08 |
发布时间 |
2020-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