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龚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826********92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迎民一初字第00914号
案号
(2020)皖0802执恢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上诉人龚平、周九华共欠被上诉人王尚150万元,上诉人李会平自愿向被上诉人王尚还款90万元(2016年4月30日前给付50万元,余下40万元分6个月付清,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前5个月每月给付65000元,最后一个月给付75000元,上述款项直接汇入王尚银行账户,户名:王尚,开户行:徽商银行振风支行,账号6228791916000106790),下剩60万元及利息由上诉人龚平、周九华偿还(利息自2015年5月22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被上诉人王尚放弃上诉人李会平对上诉人龚平、周九华的担保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