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集贤县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3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521民初50号 |
案号 |
(2019)黑0521执9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集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集贤县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立即偿还原告双鸭山华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款2,085,295元;并以2,085,29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自2015年9月2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双鸭山华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集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7-04 |
发布时间 |
2019-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宝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521073310317W |
登记机关 |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花园小区(14-15#1-2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