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402********03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405民初116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黑0405执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鹤岗市环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奚福忠共同偿还原告马玉胜借款本金400,000.00元。此款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000.00元,剩余2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被告郑鑫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案件受理费7,300.00元,减半收取3,650.00元,由被告奚福忠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