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402********034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405民初1168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黑0405执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鹤岗市环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奚福忠共同偿还原告马玉胜借款本金400,000.00元。此款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000.00元,剩余2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被告郑鑫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案件受理费7,300.00元,减半收取3,650.00元,由被告奚福忠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1-15
发布时间
2020-03-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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