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东莞市久富实业有限公司常平分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06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东中法立民终字第449号
案号
(2018)粤1973执恢7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原告孙荣良与被告东莞市久富实业有限公司常平分公司于2013年8月6日签订的《区域代理协议书》解除;二、限被告东莞市久富实业有限公司常平分公司、东莞市久富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孙荣良退还首批进货款58800元;三、限被告东莞市久富实业有限公司常平分公司、东莞市久富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孙荣良赔偿损失30000元;四、驳回原告孙荣良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924元,由原告孙荣良承担945元,由被告东莞市久富实业有限公司常平分公司、东莞市久富实业有限公司承担197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03-19
发布时间
2018-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韩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东莞市常平镇商会大厦十楼D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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