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11********44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911民初5259号 |
案号 |
(2020)鲁0911执7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泰安市瑞丰源钢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493489.42元(截止至2018年8月21日,自2018年8月22日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的利息,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方式计付);二、被告泰安市众拓贸易有限公司、泰安市岱岳区鑫易商贸有限公司、徐燕、程会涛、张爱民、李秋芳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泰安市众拓贸易有限公司、泰安市岱岳区鑫易商贸有限公司、徐燕、程会涛、张爱民、李秋芳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被告泰安市瑞丰源钢材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