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226********7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226民初351号
案号
(2019)晋0226执1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左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张强于2019年10月21日给付申请人李祥工程款20000元,剩余25000元工程款于2020年1月20日前给付。二、如果未能按第一项约定给付,被申请人同意按照申请人起诉时所欠款项6万元以及利息4750元执行。三、申请人李祥放弃对被告大同市新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请求。四、案件受理费710元,由被申请人张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左云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9-11-04
发布时间
2019-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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