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128********00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602民初1266号
案号
(2019)晋0602执9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朔州市润臻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玉枝借款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10月18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胡勇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5520元,减半收取计1276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朔州市润臻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被告胡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9-07-25
发布时间
2019-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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