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中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07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623民初6678号 |
案号 |
(2020)皖1623执16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中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韩允德租赁费121905元;二、被告安徽中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韩允德律师费4000元;二、驳回原告韩允德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69元,由被告安徽中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冯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30907534945 |
登记机关 |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西南国际车城18#109上/109下室 |